PCT國際申請包括兩個階段:國際階段與國家階段
(一)在中國提交PCT國際申請(即國際階段)大致分為以下步驟:
1.中國公民或企業在中國首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以中文文件形式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PCT國際申請,要求中國的優先權。
2.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PCT受理局受理國際專利申請,并作為國際檢索單位出據國際檢索報告,申請人可根據國際檢索報告,修改專利申請文件。
3.國際局于自優先權日起滿18個月即行國際公布。
4.申請人應在申請同時或在自優先權日起19個月內提出國際初步審請求,并交納審查費。
5.國際局初審單位出據國際初審報告,申請人根據該報告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
(二)國家階段:
申請人可在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屆滿前選擇進入具體的PCT成員國的國家階段。
PCT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時,須要將申請文件翻譯為申請國的官方語言,其主要程序與在國內申請專利相同,即包括:申請進入、公布、實質審查、授權等程序。對于實用新型,大多數國家無須實質審查即可授權;有些國家沒有實用新型專利,如: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在這些國家只能申請發明專利。
涉外專利進入國家階段后,各國依據各自的專利法審查涉外專利申請文件,如果涉外專利申請文件經審查獲得授權后,各國頒發本國的專利授權證書。
根據該國相關法律和相關規定,中國單位或個人向該國申請專利時,需要委托該國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一般需提前2~3個月確定進入哪些國家的國家階段,并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啟動翻譯和文件準備工作。
(三)優點
1.統一申請:國際專利申請可以在一個地方(中國)、采用一種語言、使用一種格式,支付一種貨幣的費用、提交一份申請,即可以在其成員國內或地區專利組織內取得相當于國家或地區專利申請的效力。
2.最快享有優先權:提交國際申請可以就近(中國專利局)進行,而且PCT申請可用本國文字提交,因此,申請人可在優先權期限的最后一刻提出申請,比較容易實現國際申請的提交而享有優先權。
3.申請人可自申請日起9個月左右或優先權日起16個月左右獲得一份國際檢索報告;申請人還可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28個月內獲得一份初步審查報告(如果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了國際初步審查請求的話),申請人可根據上述兩個報告所得到的現有技術,再決定是否進入國家階段。PCT申請可將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推遲8個月或18個月,這對于那些尚未做好準備的申請人來說無疑是有利的。
(四)缺點
提交國際專利申請,分為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在國際階段主要是解決國際專利申請的受理、公布、檢索和初步審查的問題,而且這些檢索和初步審查的效力僅是給國家階段的審查以及申請人提供參考,不具有當然的效力;在國家階段主要是解決授予國家和地區專利的問題,因此,辦理國際申請的手續比較復雜,又分為兩個階段收費,這對那些經濟利益明確的申請人來講也會增加經濟負擔。而且國際申請不能選擇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