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查詢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在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通過商標在線查詢有關商標登記注冊情況,以了解自己準備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與他人已經注冊或正在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程序。
申請前的查詢,是申請商標注冊的重要步驟,其查詢結果雖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標注冊申請人做到心中有數,減少盲目性,降低商標注冊風險,故在大大減少費用開支的同時,爭取更多的申請時間。商標查詢只能查詢到已錄入數據庫的商標資料,故存在空白期,或者叫盲區,一般在商標申請4——6個月之后再做一次商標近似查詢以增強商標注冊的成功率。
二.申請文件準備
1.商標注冊委托書。用于委托商標事務所代理商標注冊業務,《商標注冊委托書》可向我公司索取。
2.申請人資格證明資料。a.以公司名義申請,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b.以個人名義申請,附身份證或者護照復印件。
3.商標圖樣。清晰商標圖樣(12份),圖片長為5—10厘米,寬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電子版圖樣,我們來調整處理)。
4.優先權證明。如果根據巴黎公約您享有優先權,請詳細列出該優先權涉及的商品或服務以及相關證明。優先權的獲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請的六個月內。
5.列出尋求注冊的商品或者服務,指出商標類別。所有商品或者服務必須嚴格按照商標分類表列舉。
三.提交申請
提交申請有2個途徑:一個是把文件郵寄到北京的商標局去申請,另一個是委托代理機構提交注冊申請。
四.商標形式審查
商標形式審查,商標形式審查是指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形式審查期1個月左右)
五.商標實質審查
商標實質審查,商標實質審查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在此期間,在該商標未獲準注冊以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TM”。另外,在未核準注冊以前,帶有該商標的商品及包裝物,或商標標識不宜一次制作過多,以防因注冊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六.商標公告
商標的初審公告(3個月)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允許其進行商標注冊。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審的商標自刊登初審公告之日起三月內沒人提出異議,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放注冊證。
七.頒發商標證書
1.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2.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