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糾紛的種類主要有哪些?
因專利的產生、處分和實施而產生的糾紛稱之為專利糾紛。專利糾紛主要包括專利侵權糾紛、專利申請權糾紛、專利權屬糾紛、職務發明人專利獎酬糾紛等。專利侵權糾紛是指因侵犯他人專利權而產生的糾紛;專利申請權糾紛是指對專利申請權的歸屬有爭議而產生的糾紛;專利權屬糾紛是指對授權專利的權利歸誰所有有所爭議,由此而產生的糾紛稱之為專利權屬糾紛。職務發明獎酬糾紛是指職務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與其所在單位之間,就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產生或使用應獲得獎酬金多少而發生的糾紛。
發生專利糾紛應找誰處理?
發生專利侵權糾紛之后,當事人可以請求侵權發生地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處理,也可以到侵權發生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發生專利侵權糾紛以外的其它專利糾紛,可以到當地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請求調解或到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對于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來說,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均屬于專利侵權行為;對于外觀設計專利來說,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屬于專利侵權行為。
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對于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為衡量其情節輕重的依據。
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實質實施行為是否屬于專利的保護范圍。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那么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1)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2)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多于專利的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3)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這里技術特征等效,是指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你那能夠推斷出某兩種技術特征彼此替換后,所產生的效果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