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發(fā)明創(chuàng)造,但不是所有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都能夠申請或被授予專利權。要想知道您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能否申請專利,需要搞清楚專利保護哪些東西,不保護哪些東西。
1,哪些內容能申請發(fā)明專利?
發(fā)明分為產品發(fā)明和方法發(fā)明兩大類,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這里的“產品發(fā)明”包括所有由人創(chuàng)造出來的物品,例如對機器、設備、部件、儀器、裝置、用具、材料、組合物、化合物等等做出的發(fā)明;這里的“方法發(fā)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guī)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制造方法和操作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做出的發(fā)明。
專利法保護的發(fā)明也可以是對現(xiàn)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例如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組合,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選擇等,只要這種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fā)明。
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guī)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
技術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征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工藝、步驟、過程,所涉及的時間、溫度、壓力以及所采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由產品技術特征構成的技術方案稱為產品發(fā)明,由方法技術特征構成的技術方案稱為方法發(fā)明。
2,哪些內容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的確定空間形狀。
對產品的形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tài)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做出的改進;也可以是對產品的二維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型材的斷面形狀的改進。無固定形態(tài)的產品,例如氣態(tài)、液態(tài)、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征。
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是指產品的內部構造,即產品的組成部分及其結構,它們具有確定的空間位置關系,以某種方式相互聯(lián)系而構成一個整體。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系、連接關系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系。線路關系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系。物質的分子結構、組分、金相結構等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給予保護的產品的構造。例如,僅改變焊條藥皮成分的電焊條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對象。
3,哪些內容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的富有美感的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是關于產品外表的裝飾性或藝術性的設計,應當具有美感。外觀設計的要素包括形狀、圖案和色彩。
形狀是指對產品造型的設計,也就是指產品的外部的點、線、面的移動、變化、組合而呈現(xiàn)的外表輪廓。圖案是指由任何線條、文字、符號、色塊的排列或組合,而在產品的外表構成的圖形。色彩是指用于產品上的顏色或顏色的組合,制造該產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觀設計的色彩。形狀、圖案、色彩可以單獨構成外觀設計,其組合也能構成外觀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或者是二者的結合。外觀設計是產品的外觀設計,其載體是產品。不能重復生產品的手工藝品、農產品、畜產品、自然物不能作為外觀設計的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