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是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實用新型。
實用新型通常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包含的范圍較小
①關于實用新型,有些國家并沒有將其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對象,而是將其放在發明專利中予以保護。另外有些國將實用新型則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客體,這種實用新型則主要是指小發明。國家之所以保護實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勵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發明的創造,更快的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②《巴黎公約》沒有規定實用新型的概念,但規定實用新型享有發明專利的利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協議》也沒有單獨規定實用新型這一專利類型。
我國《專利法》明確將實用新型作為專利保護的對象之一,規定實用新型專利是指:產品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方案在技術水平上低于發明專利。
申請使用新型專利的文件
實用新型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必須具備有說明書附圖。申請費用減緩的,應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
申請專利時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按照規定的統一格式填寫。
(1)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
(2)公司申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各一式一份,還應當提交發明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
(3)個人申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申請人和發明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式一份,還應當提交申請地址、郵編、電話等通訊方式。
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區別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于:
第一,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
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作出的改進;也可以是對產品的二維形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型材的斷面形狀的改進。
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系、聯接關系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系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系。